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举办 “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解读”公益宣讲会
来源: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4-07-15 | 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水平,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于2024年7月上旬在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嘉庚4号楼205报告厅举办“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解读”公益宣讲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丁丽瑛教授、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司法联合研究中心主任陈慰星教授,以及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乔永忠教授、罗立国副教授、董慧娟副教授、王俊副教授、杨正宇助理教授,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胡雨洁主任应邀授课。此次活动得到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厦门市及外地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知识产权相关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120余人出席。



2024年7月6日(星期六)


主题 | 著作权诉讼热点问题解析 (上午9:00-11:30)

厦门大学法学院丁丽瑛教授围绕“著作权诉讼热点问题解析——作品著作权保护争议焦点中的三个重要边界”主题,依次对著作权对象范畴的边界、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件的边界以及著作权权利限制的边界展开了丰富详实的讲解,解答了“什么知识或其他信息可以请求著作权保护”“表达必须满足什么实质条件才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如何判断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等著作权保护问题。



主题 | 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下午 14:30-17:00)

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司法联合研究中心主任陈慰星教授以“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的冲击——以中美欧案例为分析对象”为主题,先从域外视角切入,围绕“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化问题”展开讨论。陈教授从人工智能可版权化之争到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人之争,分别从人工智能技术突变说的肯定进路、版权的法律主体特定说的否定进路,以及机器独立人格拟制和法律人所有等相关国内外案例层层深入,正反论证。陈教授最后提出人工智能训练的语料权问题,从作为大语言模型和神经网络算法基础的语料训练原理出发,分析了相关知识产权侵权的甄别要件及其诉讼中证明责任等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建构语料权的展望。



2024年7月7日(星期日)


主题 | 完善专利制度与激励技术创新——以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为视角 (上午 9:00-11:30)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乔永忠教授以“完善专利制度与激励技术创新——以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为视角”为主题,以《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修改为视角,以“完善专利制度与激励技术创新”为主题,主要讨论了专利申请和运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专利申请质量,专利权利要求与技术创新,期限补偿制度与专利保护,开放许可制度与专利运用等问题。



主题 |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下午14:30-17:00)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助理罗立国副教授以“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主题,围绕“新质生产力与知识产权”对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解读,提出新质生产力最关键的在于创新,知识产权可以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创新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司法保护体系,通过丰富的案例回应新业态新模式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知识产权可以为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支撑作用。



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


主题 | 我国商标法和地理标志相关政策解读 (上午9:00-11:30)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董慧娟副教授以“我国商标法和地理标志相关政策解读”为题,从地理标志的含义与保护背景展开,对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规定》等最新规定进行深度解读,包括出台背景、立法目的与具体适用,并就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互动作了观点分享。在商标海外抢注与侵权风险防控部分,董老师以镇江香醋商标和王致和商标海外被抢注案例,结合瑞幸咖啡泰国被抢注案例以及新百伦商标侵权案,剖析了商标攻防策略。




主题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下午14:30-17:00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杨正宇助理教授以习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为指引,结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具体内容,分析了知识产权在权利激励、管理运用、国家安全等多个面向的重要意义。随后针对人工智能、大数据、标准必要专利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具体立场和做法建议。



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


主题 | 商业秘密保护与风险防范 (上午9:00-11:30)

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胡雨洁围绕“商业秘密保护与风险防范”主题,从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入手,基于商业秘密案件多发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对于员工的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商业秘密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进行了实务分析。



主题 | 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 (下午14:30-17:00)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王俊副教授以“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为题,首先通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挑战的介绍,分析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原因。然后结合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和来源,分析了数据要素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从而揭示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的关系。最后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人才培养,结合相关案例讨论以数字化为核心的工业4.0的应用模式,分享了以数字经济推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主讲嘉宾们理论结合案例,聚焦新质生产力、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4.0等当今热点话题,全方位、多层次地为向在座各位解读了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等,意义非凡。大家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认清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