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组织工作细则》和《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教授委员会于4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对3位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认真评议,并进行表决。经表决,同意新聘以下3位人员职务:
王 俊为知识产权管理学科助理教授;
周 璐为知识产权管理学科师资博士后;
朱 冬为知识产权法学科师资博士后。
(师资博士后还需另行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院人事秘书反映。公示后,将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核。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
主任:廖益新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