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夏令营】Martin Senftleben教授讲授“欧盟商标法的发展趋势”
来源: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17-07-07 | 1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产院讯(记者 林子瑜 报道 蒋雨航 摄影)7月6日下午,在法学院B138报告厅,来自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Martin Senftleben教授为夏令营营员带来了主题为“欧盟商标法的发展趋势”的讲座。



Senftleben教授首先对欧盟的商标制度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欧盟商标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欧盟商标指令和欧盟商标条例之中。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的规定,欧盟商标应具有统一性,即应当在整个欧盟内部具有同等的效力。当然,欧盟商标指令无意取代成员国的商标制度,而是与国内商标保护并存,起到了双重保护的作用。



Senftleben教授接着介绍了欧盟不断扩宽商标构成要素范围的发展过程。从传统的图形,到如今可以包括任何符号,特别是包括个人名称、图案、字母、数字、颜色、货物形状或货物包装或者声音在内,只要这些标识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作用均可作为商标注册。在讲授过程中,Senftleben教授还和同学们针对仍存在争议的气味商标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Senftleben教授指出,欧盟商标法中功能性原则出现了扩张的趋势,其适用范围从传统的三维形状逐渐扩展至任何功能性标识,甚至包括平面标识。Senftleben教授通过多个实际案例帮助学员们更好地理解功能性原则。例如,在乐高砖的案例中,欧盟法院认为,由于乐高产品的形状具有功能性,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乐高不能再以商标权来垄断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诀窍。

对于欧盟驰名商标保护发展趋势的分析,也是本次讲座的一大亮点。Senftleben教授指出,在欧盟,驰名商标的保护经历了从选择性的商标保护到强制性的商标保护的演变。Senftleben教授向营员们介绍了欧盟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主要强调了两个因素,即商标必须获得公众的关注,以及该商标所涵盖的产品或服务的绝大部分公众的知识程度。




七月的厦门,天气十分湿热,但并没有影响到中外学员们高涨的学习热情。本场讲座在学员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但大家对于商标法的探索之旅并未结束,期待学员们在接下的夏令营学习生活中获得更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