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海教授讲授“原研药厂商与仿制药厂商之间有偿迟延交易垄断问题研究——以美国与欧盟的实践”
来源: | 作者:proe70355 | 发布时间: 2017-03-03 | 4683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产院讯(记者 刘禹 报道)2017年2月28日下午,我院博士生导师刘晓海教授为台湾班讲授“原研药厂商与仿制药厂商之间有偿迟延交易垄断问题研究——以美国与欧盟的实践”。

刘晓海教授的讲授分两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他以欧美国家案例为借鉴,讲授了原研药厂商与仿制药厂商之间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问题。首先,简要讲述了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含义、联系和区别。随后,他结合欧美国家的新近案例,就反向支付协议可能引起的反垄断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他指出,所谓原研药,又称创新药、专利药、商品名药(brand drug, brand name drug, original drug),是指原创性新药,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通常需要花费10-15年的研发时间和近十亿美元。而仿制药(generic drug)是指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给药方式、质量、作用等方面相同的一种仿制品。仿制药一般与原研药具备相同的活性成分。他以葛兰素史克为例,谈到原研药的研发周期长,研发成本高,并结合欧美立法与最新案例,就原研药厂商与仿制药厂商之间有偿迟延交易垄断问题作了分析。

同时,他还就近期热点案例“乔丹案”,与学员们作了分享和交流。首先,他对乔丹案的案件始末、背景,包括从乔丹主张权利、商评委裁定、北京高院判决到最高院终审判决,作了详细的梳理和分析。随后,就最高法判决的争议焦点,即争议商标是否损害了乔丹的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有害于道德风尚、争议商标是否属于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问题,与学员们作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